日前,宁波市公安局和宁波市公路运输管理处联合发出通知,对出租汽车牌证和广告管理出台了新的规定。
《通知》规定:出租汽车牌证补领必须由车辆所有者随带机动车登记证书、行驶证、车辆代码证书(个人身份证)到宁波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审核后补领,并由车管所在车辆尾部指定位置喷刷车辆号牌号码(县车管所不再办理出租汽车牌证补领业务)。同时,补领时间缩短为7个工作日。
出租汽车张贴或喷涂的广告,内容多样,图案、颜色各异,不仅分散行人、车辆驾驶员的注意力,不利于交通安全,也破坏了车辆整体的美观,对市容也有一定影响。为此,《通知》要求各地要就出租车广告喷刷内容作一次全面清理、整顿,自发文之日始,出租汽车广告张贴或喷涂须报公安交警有关部门审查,并由出租汽车业主报交通有关部门备案。
今后,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出租汽车交通违法的查处力度,凡发现故意遮挡、涂改号牌或号牌不全的,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一律从重从严处理;未经审核擅自在出租车上张贴或喷涂广告的,由交通部门、交警部门分别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罚。有关违法情况同时被记入出租车信用档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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